Monday 7 August 2017

重情·崇雅·尚逸:六朝古琴的審美特徵 !


 AirAsia
2016/12/28 來源:國音愛樂  

六朝時期,音樂與士人的關係變得更為緊密,成為他們日常生活中不可須臾離的文化要素。如魏祖曹操,「好音樂,倡優在側,常以日達夕」(《三國志》卷一《魏書•太祖本紀》注引《曹瞞傳》,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55)。蜀主劉備,「不甚樂讀書,喜狗馬、音樂、美衣服」(《三國志》卷三二《蜀書先主傳》,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871)。東晉名相謝安,「性好音樂,自弟萬喪,十年不聽音樂。及登台輔,期喪不廢樂」(《晉書》卷七十九《謝安傳》,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2075)。梁代夏侯亶,「晚年頗好音樂,有妓妾十數人,並無被服姿容。每有客,常隔簾奏之,時謂簾為夏侯妓衣也」(《梁書》卷二十八《夏侯亶傳》,中華書局1973年版,第420)。北魏高允,「性好音樂,每至伶人弦歌鼓舞,常擊節稱善」(《魏書》卷四十八《高允傳》,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1089)。六朝士人愛好音樂,不止於日常的欣賞,而且以擅長音樂為能事,音樂,尤其是彈琴,遂與文學、清談、書畫等一起,成為彰顯士人才情與素養的文化符號之一(如謝鯤:「通簡有高識,不修威儀,好《老》《易》,能歌,善鼓琴。」(《晉書》卷四十九)公孫宏:「善鼓琴,頗能屬文。」(《晉書》卷五十五)段豐妻慕容氏:「有才慧,善書史,能鼓琴。」(《晉書》卷九十六)陶弘景:「讀書萬餘卷,善琴棋,工草隸。」(《梁書》卷五十一)侯安都:「工隸書,能鼓琴,涉獵書傳,為五言詩,亦頗清靡,兼善騎射。」(《陳書》卷八)以上數例,將彈琴與學術、文章、書法、圍棋等相提並舉,以體現其人之文化素養)。同樣與文學、書法、繪畫等相似的是,音樂的傳承具有家族性,如阮氏家族中的阮瑀、阮籍、阮咸、阮瞻,嵇氏家族中的嵇康、嵇紹,謝氏家族中的謝鯤、謝安、謝楷等等,皆擅音樂,這種情形,無疑進一步提升了音樂在士人文化體系中的地位。
與之相應的是,音樂的娛樂性和審美性大大增強。以樂府而論,漢代樂府大都采自民間,其中多有反映社會問題,風格亦質樸自然。至曹魏時期,曹氏父子以舊曲翻新調,開私家模擬之漸,「其事先出乎樽俎,其情則多個人之興感」(蕭滌非:《漢魏六朝樂府文學史》,人民文學出版社2011年版,第25)。西晉時期,多個人擬作,較少描寫社會狀況的作品,樂府與社會之有關係,日就衰薄,乃樂府的個人主義時期。及至東晉南朝,「吳楚新聲,乃大放厥彩,其體制則率多短章,其風格則儇佻而綺麗,其歌詠之對象,則不外男女相思,雖曰民歌,然實皆都市生活之寫真,非所謂兩漢田野之製作也。於是文人所作,大抵亦如此。樂府至是,幾與社會完全脫離關係,,而僅為少數有閒階級陶情悅耳之艷曲。惟北朝之樸直,猶有漢遺風耳。是為樂府之浪漫主義時期,此又一變也」(2011年版,第25)。則樂府儼然成為六朝士人表達個人才情,以及愉悅耳目的憑藉。
我們所關注的古琴在六朝亦有如是變化。六朝時期,琴在士人文化體系中的地位更加凸顯,習琴成為世族子弟必備的文化技能之一,所謂「衣冠子孫,不知琴者,號有所闕」((北齊)顏之推著、王利器集解:《顏氏家訓集解》卷七《雜藝第十九》,中華書局1993年版,第589)。以左思之卑微出身,猶自小即學書與琴。六朝琴家非常之多,宋代朱長文的《琴史》中著錄六朝琴人40有餘,其最著者,如嵇康、嵇紹、阮籍、阮咸、顧榮、謝安、戴逵父子、王僧佑、宗炳、柳世隆、柳惲等人,遠較唐代為多。不過,朱長文所錄不全,見於史籍的,如西晉謝鯤、公孫宏、賀循,東晉謝楷,宋世嵇元榮、羊蓋,南齊王仲雄、王欣泰等人,皆擅彈琴,都未收入。
六朝琴曲頗顯隆盛,以嵇康《琴賦》所述為例,其中有古曲,如《白雪》、《清角》、《淥水》、《清徵》、《堯暢》、《微子》、《南荊》、《西秦》、《陵陽》、《巴人》等,亦有新聲,如《廣陵》、《止息》、《東武》、《太山》、《飛龍》、《鹿鳴》等,還有民間謠俗,如《蔡氏五曲》、《千里》、《別鶴》等。六朝士人亦能自造新曲,「創新聲,改舊用」(成公綏:《琴賦》,《全晉文》卷五十九,商務印書館1999年版,第615)。在宴飲之時,「奏新聲,理秘舞」(傅玄:《正都賦》,《全晉文》卷四十五,商務印書館1999年版,第458)。如傳嵇康作有《長清》、《短清》、《長側》、《短側》,號稱《嵇氏四弄》,與《蔡氏五弄》合稱「九弄」。此外,嵇康還作有《風入松》等曲。再如戴逵之子戴勃與戴顒,「各造新聲,勃五部,顒十五部,顒又制長弄一部,並傳於世。」戴顒所奏之曲,「並新聲變曲,其《三調游弦》、《廣陵止息》之流皆與世異。」他們還吸收民歌內容,進行改編加工,「嘗合《何嘗》、《白鵠》二聲,以為一調,號為《清曠》」(《宋書》卷九三《隱逸傳》,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2277)他如左思、劉琨等人都作有琴曲。梁代柳惲是著名琴家,「嘗以今聲轉棄古法,乃著《清調論》,具有條流」(《梁書》卷二十一《柳惲傳》,中華書局1973年版,第332)。北齊鄭述祖,自造《龍吟十弄》,自雲夢中得之,當時以為妙絕。這些琴曲,或環艷奇偉,或豐贍多姿,體現較強的音樂性和審美性。亦見六朝琴人並不因守舊習,而能根據自己的審美需要造出新聲。這種觀念,同樣表明了六朝音樂的自覺意識。
此外,與琴相關的詩文、論著亦多了起來:嵇康、傅玄、成公綏等人皆作有《琴賦》;詩歌中多見琴的蹤影;相和歌中亦有很多琴歌;琴學論著亦有不少,《隋書經籍志》所記載六朝琴類書籍有:「《琴操》三卷,晉廣陵相孔衍撰;《琴操鈔》二卷;《琴操鈔》一卷;《琴譜四卷》,戴氏撰;《琴經》一卷;《琴說》一卷;《琴歷頭簿》一卷,《新雜漆調弦譜》一卷。」《宋史藝文志》還補充了五部:「《蔡琰胡笳十八拍》四卷:孔衍《琴操引》三卷:謝莊《琴論》一卷:梁武帝《鐘律緯》一卷;陳僧智匠《古今樂錄》十三卷。」這些論著惜皆失傳,不過於此亦能見出六朝琴學之盛。
結合六朝琴學資料,我們將琴的審美意識總結為四點:一曰情,二曰雅,三曰逸,四曰悲。悲將放在第三節,專門論述。
一、重情
此處的情,是與禮相對而言的。
音樂本是表達情感的藝術,「情動於中而行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詠歌之,詠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毛詩正義》,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6)不過,在儒家文化中,情總是被限定於禮的框架之內,所謂「樂而不淫,哀而不傷」,情感的表達要合乎禮儀,儒家音樂觀體現出了「中」與「和」的審美標準。先秦時期是中國古代社會的第一個大轉型期,三代形成的封建秩序瓦解,群雄並起,禮崩樂壞,統治者逾越禮制的現象所在多有。諸子對此亂象,開出了不同的療救之道。孔子奉三代禮樂制度為圭臬,他以身作則,動靜合禮,以樂教人,並周遊列國,四處推行這一主張,他對季氏以八佾舞於庭的僭禮行為非常惱火,發出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怒言。荀子肯定人性需要耳目之娛,認為「夫樂者,樂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無樂」,不過主張以禮節樂。具有平民意識的墨子看到統治者貪圖享受,乾脆「非樂」,力倡取消樂舞。老子同樣對享樂性的音樂持否定態度,認為「五音令人耳聾」,主張清靜無為,回歸小國寡民的古代社會。諸子皆從社會與政治的角度思考音樂。漢代重建了儒家的統治地位,使音樂復歸禮法的框架之內,所以漢代琴學強調道德教化意義,追求中和之美。及至漢末六朝,社會又陷入混亂,儒家秩序衰微,玄學思潮大興,情與禮之間出現了嚴重衝突。在情與禮之間,與先秦士人對其時溺情毀禮的現狀所持反對態度迥乎不同,六朝士人幾乎全面地倒向了情的一方。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諸如大一統政治的崩塌,玄學思潮的興起,世族社會的形成,士人群體的自覺等等。總之,重情成為此一時代的審美意識,並貫穿於六朝思想、文藝以及士人生命精神之中。在魏晉清談中,有對聖人有情還是無情的討論,何晏認為聖人無情,而王弼認為:「聖人茂於人者神明也,同於人者五情也,神明茂故能體沖和以通無,五情同故不能無哀樂以應物,然則聖人之情,應物而無累於物者也」(《三國志》卷二八《魏書·鍾會傳附王弼傳》,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796頁)。大家普遍接受了王弼的觀點,肯定聖人有情,而不累於情。魏晉名士王戎(一說王衍),發出了「情之所鍾,正在我輩」的感嘆;衛玠:「初欲渡江,形神慘悴,語左右云:見此芒芒,不覺百端交集。苟未免有情,亦復誰能遣此!」東晉名士王廞登茅山,大呼「琅邪王伯輿,終當為情死」。人皆有情,然而,在不同的歷史和文化語境下,特定群體的情感結構、對情感的表達方式可能是大異其趣的。儒家同樣講「情」,李澤厚甚至提出了「情本體」的觀點。不過,儒家所講之「情」不同於六朝人之「情」。就後者而言,它祛除了政治和禮教的外衣,這種情感是純然個體性的,六朝士人發現了個體存在價值,人的情感可以不受禮法之制約,以一種濃厚的體貼態度,對待自然山水、親人朋友甚或宇宙萬物,情之所至,是內在而真切的、自然而率性的。在這個意義上,宗白華先生提出「魏晉人向內發現了自己的深情」。
這種情感結構,不能不表現於琴中。
第一,琴成為娛心之具。這種觀念,在漢代已有產生,如桓譚所說「古者聖賢,玩琴以養心」(《新輯本桓譚新論》卷十六《琴道篇》,中華書局2009年版,第65),琴成為「玩」的器物,體現了其娛樂功能,不過,「養心」之說,更偏重其「禁」和「正」的修身功能。實際上,早在《莊子》一書中,就有對琴的娛樂功能的論說。《莊子•讓王》中,載孔子問顏回,家貧為何不仕?顏回答曰:「不願仕。回有郭外之田五十畝,足以給饘粥;郭內之田十畝,足以為絲麻;鼓琴足以自娛;所學夫子之道者足以自樂也。回不願仕」((晉)郭象注、(唐)成玄英疏:《莊子註疏》,中華書局2011年版,第510)。顏回鼓琴是為了自娛,沒有附著道德意義。當然,《莊子》引此則故事,不是為了表明琴的自娛功能,而是意在讚頌內修於己,不以窮通為意的得道之人。《莊子》在漢代湮沒無聞,可以說是魏晉人重新發現了《莊子》,並將之作為玄學經典悉心研求,他們不僅在思想觀念上深受《莊子》影響,在立身行事上同樣如此。魏晉士人將琴作為自娛之物,如嵇康在《琴賦》中所云:「可以導養神氣,宣和情志,處窮獨而不悶者,莫近於音聲也」(嵇康:《琴賦》,戴明揚:《嵇康集校注》,中華書局2014年版,第140)。嵇康認為音樂最能排解人的孤懷。魏晉士人不離於琴,「平晝閒居,隱几而彈琴」(阮籍:《達莊論》,陳伯君:《阮籍集校注》,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133),這一行為卻無關乎禮,乃是為了媚耳會心,安頓自己的情感。謝安對王羲之說:「中年傷於哀樂,與親友別,輒作數日惡。」王羲之回答說:「年在桑榆,自然至此,正賴絲竹陶寫。恆恐兒輩覺,損欣樂之趣」(余嘉錫:《世說新語箋疏》,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121)。生命是一個周期,人到中年,經歷和體驗到的哀樂之事更顯其多,尤其是親友的離別,「黯然消魂者,唯別而已矣」,讓人情何以堪,心緒難平。在王羲之看來,音樂恰能撫慰這一哀傷,沉浸在音樂之中,孤懷愁緒能夠得到渲發,心神得到陶養。
六朝士人在孤獨鬱結之際,常以琴遣懷。王粲作有三首《七哀詩》,其二為《荊蠻非我鄉》,其中幾句曰:「獨夜不能寐,攝衣起撫琴。絲桐感人情,為我發悲音。」本詩作於王粲羈留荊州之時(約公元192年—208年之間)。阮籍的《詠懷詩》第一首,起始即說:「夜中不能寐,起坐彈鳴琴。」謝靈運的《晚出西射堂》作於永初三年(公元422年)外放永嘉之年,深秋景致,滿目憂戚,他在詩句最後感嘆:「安排徒空言,幽獨賴鳴琴。」王粲和阮籍處於六朝社會最混亂的時期之一,三國群雄逐鹿,王粲逃離中原,避亂荊州,雖負才學,卻因貌寢身羸,不受劉表重用,加之久別家鄉,荊州又被曹操虎視,非長處之地,前路渺渺,孤悶之情,自不待言。阮籍更是處於魏晉嬗代之際,他對司馬氏處於依違之間,終日臨深履薄,以酒避禍,憤懣異常。謝靈運被貶職外放,心中亦是鬱郁難平。他們在夜不能寐之時,藉以排遣長夜孤寂的,便是彈琴。他們所彈何曲,已杳不可聞。不過,流傳下來的琴曲中,有一首《酒狂》,正是阮籍的作品。
朱權《神奇秘譜》載有此曲,題解曰:「是曲者,阮籍所作也。籍嘆道之不行,與時不合,故忘世慮於形骸之外,托興於酗酒,以樂終身之志。其趣也若是,豈真嗜酒耶?有道存焉。玅玅於其中,故不為俗子道,達者得之」((明)朱權:《神奇秘譜》,載《琴曲集成》(第1冊),中華書局2010年版,第115)。楊倫的《太古遺音》題解更為詳細:「按是曲本晉室竹林七賢阮籍輩所作也。蓋自典午之世,君暗後凶,骨肉相殘,而銅駝荊剌,胡馬雲集,一時士大夫若言行稍危,往往罹夫奇禍。是以阮氏諸賢,每盤桓於修竹之場,娛樂於粬櫱之境,鎮日酩酊,與世浮沉,庶不為人所忌,而得以保首領於濁世。則夫酒狂之作,豈真恣情於杯斝者耶?昔箕子徉狂,子儀奢欲,皆此意耳」(楊倫:《太古遺音》,載《琴曲集成》(第7冊),中華書局2010年版,第61)。楊倫將阮籍的心跡剖析的很是深刻,可謂知阮籍者也。當代著名古琴家姚丙炎先生以《神奇秘譜》為藍本,參照《西麓堂琴統》對《酒狂》一曲進行整理打譜,確定樂曲為三拍節奏,重音放在第二拍。樂曲雖旋律簡單,然低回激越,反覆慨嘆,胸中似鬱積有無數不平之氣,無處可發,唯借琴聲表白出來。謝靈運說「幽獨賴鳴琴」,一個「賴」字,道出了琴在六朝士人日常生活中的親密關係。
琴還表達了至深的朋友之誼、手足之情。《世說新語》《傷逝》記載了兩則故事,皆與琴有關:
顧彥先平生好琴,及喪,家人常以琴置靈床上。張季鷹往哭之,不勝其慟,遂徑上床,鼓琴,作數曲竟,撫琴曰:「顧彥先頗復賞此不?」因又大慟,遂不執孝子手而出。」
王子猷、子敬俱病篤,而子敬先亡。子猷問左右:「何以都不聞消息?此已喪矣。」語時了不悲。便索輿來奔喪,都不哭。子敬素好琴,便逕入坐靈床上,取子敬琴彈,弦既不調,擲地云:「子敬子敬,人琴俱亡。」 因慟絕良久,月余亦卒。
顧榮與張翰皆為東吳名士,顧榮出身吳郡顧氏,被譽為「八音之琴瑟,五色之龍章」,西晉末年,司馬睿渡江經營南方,得到了以顧榮為首的江南世族的鼎力支持,東晉政權方才穩定下來。張翰放縱不羈,人稱「江東步兵」,曾因想念家鄉的蓴羹與鱸魚膾兩道美味,毅然辭官返回故里。顧榮逝世,張翰弔喪,直上靈床彈琴,惜乎斯人已逝,再也聽不到朋友的琴聲。張翰不依喪禮執孝子手,徑直出門。其哀慟之情難以言喻,唯借琴聲與哭聲表白。王氏兄弟的故事更為感人肺腑,王羲之有子七人,以五子王徽之(字子猷)與七子王獻之(字子敬)感情最篤,王徽之卓犖不羈,雪夜訪戴,愛竹如命,王獻之風神洒脫,雅量清貴,書法蓋世。二人俱病終,子敬先逝,子猷奔喪,直取子敬之琴來彈,弦音不調,擲地呼曰:「子敬子敬,人琴俱亡」,彼情彼景,是何等感傷!子猷月余亦亡,追兄弟而去,這種兄弟之情,因琴的存在,更添了幾多況味。
二、崇雅
漢代許慎《說文》釋「雅」為:「楚烏也。一名鸒,一名卑居。秦謂之雅。」則雅本為一種鳥。段玉裁注云:「雅之訓亦云素也、正也。皆屬假借。」不過,在先秦兩漢文獻中,極少有雅作鳥講的情況,基本都是訓為「正」。如《論語•述而》:「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孔安國注云:「雅言,正言也。」鄭玄曰:「讀先王典法,必正言其音,然後義全,故不可有所諱也」((梁)皇侃:《論語義疏》,中華書局2013年版,第168)。《詩經》分風、雅、頌,對於雅,朱熹釋曰:「雅者,正也,正樂之歌也」((宋)朱熹:《詩集傳》,中華書局1958年版,第99)。《荀子·榮辱》:「君子安雅。」王先謙注云:「正而有美德者謂之雅」((清)王先謙:《荀子集解》,中華書局1988年版,第62)。《荀子·修身》又云:「容貌、態度、進退、趨行,由禮則雅,不由禮則夷固僻違、庸眾而野。」《毛詩序》云:「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廢興也。」《白虎通•禮樂》:「樂尚雅何?雅者,古正也,所以遠鄭聲也。」《風俗通義·聲音》云:「雅之為言正也。」統上資料,雅皆訓為正,強調人的語言、行為,詩歌的內容、曲調,符合儒家禮制和道德規範。
漢代,琴乃有雅之目。如《漢書•藝文志》載《雅琴趙氏七篇》、《雅琴師氏八篇》、《雅琴龍氏九十九篇》;《漢書•王褒傳》記「丞相魏相奏言知音善鼓雅琴者渤海趙定、梁國龔德,皆召見待詔」;《後漢書•儒林列傳》載劉宣「能彈雅琴,知清角之操」;《風俗通義》謂「雅琴者、樂之統也,與八音並行」等。在這些文獻中,「雅琴」之「雅」,同樣訓為「正」,是與鄭衛之音相對的正樂。由兩漢而魏晉,琴的地位得以突顯,琴仍被視為具有雅的意蘊,不過,雅之內涵,出現了從道德到審美的嬗變。
「雅」在魏晉六朝廣為使用,諸如《世說新語》、《文心雕龍》等文獻中,大量可見。或指人物儀表風貌,如閒雅、安雅、都雅、儒雅;或指人物性情器量,如雅正、雅重、溫雅、弘雅、淹雅、寬雅、淵雅、通雅;或指文學特色,如典雅、麗雅、雅麗、雅潤、雅贍,或指文學才能,如博雅、精雅、雅壯等。雅亦用作修飾語,如雅望、雅論、雅韻、雅人、雅材、雅戲等。在這些詞彙中,「雅」皆有審美意義,成為一個美學範疇,有高潔、美好之義,體現出主體深厚的文化素養。顯然,先是魏晉人物品藻大量使用「雅」字,以形容人物神情風度之美,由此促進了雅的審美意蘊的生成,進而拓展到了對文藝作品和日常事物的欣賞與批評之中。
就琴而言,更是被賦有了「雅」的審美內涵。《顏氏家訓•雜藝》贊曰:「此樂愔愔雅致,有深味哉!」琴之雅,表現於多個方面,下面分而述之。
第一是琴的材質之雅。
琴以梓桐製成,在漢魏六朝以琴為主題的賦或贊中,無不盛稱其材質的高貴與難得:
爾乃言求茂木,周流四垂。觀彼椅桐,層山之陂。丹華煒燁,綠葉參差。甘露潤其末,涼風扇其枝。鸞鳳翔其巔,玄鶴巢其岐。(蔡邕《琴賦》)
惟梧桐之所生,在衡山之峻陂。(馬融《琴賦》)
歷嵩岑而將降,睹鴻梧於幽阻。高百仞而不枉,對修條以特處。(傅毅《雅琴賦》)
惟椅梧之所生兮,托峻岳之崇岡,披重壤以誕載兮,參辰極而高驤,含天地之醇和兮,吸日月之休光,郁紛紜以獨茂兮,飛英蕤於昊蒼,夕納景於虞淵兮,旦晞干於九陽,經千載以待價兮,寂神跱而永康。……顧茲梧而興慮,思假物以托心,乃斫孫枝,准量所任。至人攄思,制為雅琴。乃使離子督墨,匠石奮斤,夔、襄薦法,般、倕騁神,鎪會裛廁,朗密調均,華繪雕琢,布藻垂文,錯以犀象,籍以翠綠。弦以園客之絲,徽以鐘山之玉。(嵇康《琴賦》)
懿吾雅器,載朴靈山。體具德貞,情和自然。澡以春雪,澹若洞泉。(嵇康《琴贊》)
乃從容以旁眺,睹美材于山陽。上森蕭以崇立,下婆娑而四張。 (閔鴻《琴賦》)
龍門琦樹,上籠雲霧。根帶千仞之溪,葉泫三危之露。忽紛糅而交下,終摧殘而莫顧。 (陸瑜《琴賦》)
嶧陽孤桐,裁為鳴琴。 (謝惠連《琴贊》)
制琴需用上好的桐木,上文皆贊梧桐生成環境之高絕,尤以嵇康《琴賦》最為盛稱。此桐不是長在平凡的鄉野,而是聳立於崇山峻岳之上,下臨百仞之淵,吸日月之精,聚天地之氣,經惠風,飲清露,婆娑四張。上有玄鶴築巢,鸞鳳翱翔,東有春蘭,西有沙棠。「夫所以經營其左右者,固以自然神麗,而足思願愛樂矣」(嵇康:《琴賦》,戴明揚:《嵇康集校注》,中華書局2014年版,第141)。諸人所營構的梧桐生長之鄉,近乎仙境,如此環境下生長的梧桐,帶著靈性,定是「美材」。再經名匠高超的技藝,砍斫剝削,精雕細鏤,藻以華形,用犀角、象牙、寶玉等物裝點,如是以來,所制之琴,必為「雅器」。因為材料的來之不易,作為「雅器」之琴,具有了高貴的意味。六朝士人多出自世家大族,最重出身,於是,琴與士人,在身份上正相契合。
由於琴乃雅器,制琴也成為雅事,六朝士人甚至親自操作,顧愷之所繪《斫琴圖》,正可見出這點。《斫琴圖》的場景是在庭院之內,繪有14個人物,其中有5個無須小童,或持扇,或背水,或侍立,頭扎小髻,明顯是童僕,服務於正在制琴之人。另外9人,從其髮型、著裝及神情來看,皆褒衣博帶,面容方整,長髯修目,神情安閒,其身份應為士人而非工匠。最左上之人,右腳踩住木頭底部,雙手揮動工具,正在刨削一根倚放於樹杈上的桐木。右下之人則蹲在地上,雕鑿琴板。左三那位士人,策杖徐行,身後跟著一個手持羽扇的僕人。他或許是庭院的主人,來觀看制琴的。右邊兩位士人,相對而坐,其一斜抱琴板,或在調音,其一凝神注視。右邊四位士人分成兩組,右下三人,皆席地坐在榻上,其中二人斜身專注於制琴,另一人坐於對面,或在指導。右上一人,獨坐於一張長形席上,右手食指撥動木架上的絲弦。諸人神情悠然,專注而認真,顯然以為雅事,樂在其中。
二是琴人之雅。
琴即為雅器,則彈奏者應為雅人。在六朝之世,琴人之雅表現於兩個方面:
第一,彈琴之人需具備較高的文化素養。南齊之時,有位張欣泰,他與世祖蕭賾少年交好,曾任直閣將軍、安遠護軍、步兵校尉等職,雖為武官,卻熱衷於文人雅事。他結交的多為名士,閒散之時,「遊園池,著鹿皮冠,衲衣錫杖,挾素琴。」遭人舉報,世祖大怒曰:「將家兒何敢作此舉止!」將其外放,後顧及交情召還,告之:「卿不樂為武職驅使,當處卿以清貫」(《南齊書》卷五一《張欣泰傳》,中華書局1972年版,第882)。授予他正員郎。由此可見,在時人的觀念中,彈琴賦詩,乃身居清貴之職、具有較高文化素養的士人所好,武將不得為此。
第二,彈琴之人需具備獨立的人格和高潔的品性,符合玄學價值觀。如阮籍母死,嵇康之哥嵇喜前來弔喪,阮籍對以白眼,嵇喜悻悻而退。嵇康帶著琴酒前往,阮籍大喜,以青眼相加。在阮籍和向秀等玄學之士眼中,嵇喜不忘功名,乃一俗儒,雖為朋友之兄,亦不尊敬,反而相諷(《世說新語·簡傲》云:「嵇康與呂安善,每一相思,千里命駕。安後來,值康不在,喜出戶延之,不入。題門上作「鳳」字而去。喜不覺,猶以為欣故作。『鳳』字,凡鳥也。」)。嵇康臨終一曲廣陵散,成為千古絕唱,之所以感佩人心,正因為嵇康品行之孤挺高潔。東晉琴家戴逵,富有盛名,武陵王司馬晞使人召之,戴逵面對使者將琴摔破,說:「戴安道不為王門伶人!」戴逵之兄戴述亦能鼓琴,司馬晞轉而召之,戴述「聞命欣然,擁琴而往」(《晉書》卷九十四《戴逵傳》,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2457)。兄弟二人面對王者的徵召,一拒一迎,表現出截然不同的反應。《晉書》雖對二人不作褒貶,但對照之間,高下立現,正是史家習用的春秋筆法。南齊王僧佑,負氣不群,竟陵王蕭子良聽說他擅長彈琴,希望他能表演一下,王僧祐不肯從命(《南齊書》卷四十六《王僧祐傳》,中華書局1972年版,第801)。戴逵和王僧祐所表現出的不畏強權的獨立人格,正是為人所推重的。阮咸之子阮瞻,為人清虛寡慾,「善彈琴,人聞其能,多往求聽,不問貴賤長幼,皆為彈之。神氣沖和,而不知向人所在。內兄潘岳每令鼓琴,終日達夜,無忤色。由是識者嘆其恬澹,不可榮辱矣」(《晉書》卷四十九《阮瞻傳》,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1363)。阮瞻作為琴人,體現出了另一種境界,即「恬澹」。這同樣是為人所欣賞的琴學境界,明人徐上瀛作《琴況》,將琴樂分為二十四種況味,「恬」與「澹」即其二焉。其論「恬」曰:「及睨其下指也,具見君子之質,衝然有徳之養,絕無雄競柔媚態。」阮瞻其人,正是衝然有德之養的人。
三是彈琴場景之雅。
嵇康在《琴賦》中對彈琴的時間和場所有大段描述。情景之一,是在高大寬敞的居室中,時維冬夜,天氣清冷,明月高照,身著華麗的新衣,心境閒舒,調弄琴弦,鳴琴放歌,有悠然自得之樂。情景之二,是在暮春時節,天氣轉暖,改換麗服,呼朋引伴,外出嬉遊。「涉蘭圃,登重基,背長林,翳華芝,臨清流,賦新詩。嘉魚龍之逸豫,樂百卉之榮滋。」穿過長滿蘭花的庭院,登上高高的山岡,走進茂密的樹林,坐在高大的樹蔭下,來到潺潺的溪流邊,欣賞游魚之樂,流連百花之榮,一派歡欣的景色。當此之時,吟詠新詩,彈奏古琴,別有長思慕遠之情。情景之三,是在「華堂曲宴」之時,所謂曲宴,即私宴也,參與者,皆為密友近賓,知心朋友。宴會之上,有美酒,有佳肴,豈可少了音樂?在嵇康看來,在這種場合下,古琴最能助興,是笙籥這些竹類樂器無法比擬的。
嵇康所論三種彈琴場景,是六朝士人最常經遇的。或靜日獨居,以琴歌遣懷,如後漢馬融喜好聲樂,「居宇器服,多存侈飾。常坐高堂,施絳紗帳,前授生徒,後列女樂」(《後漢書》卷六十《馬融列傳第五十上》,中華書局1965年版,第1972)。西晉賀循入洛陽,經過吳閶門時,獨自在船中彈琴,並因而與張翰定交(事見《世說新語任誕》)。或與友朋遊覽宴飲,以琴曲寄興。在後兩種情形中,嵇康尤其強調共處者的性情與才學:「非夫曠遠者,不能與之嬉遊;非夫淵靜者,不能與之閒止;非夫放達者,不能與之無吝;非夫至精者,不能與之析理也。」對於「淵靜」,唐代呂向注曰:「非深靜之志,不能與琴閒居也」(戴名揚:《嵇康集校注》,中華書局2014年版,第184)。曠遠、淵靜、放達與至精,正是嵇康的「夫子自道」。嵇康不妄交遊,相與者,乃阮籍、山濤、向秀、呂安諸人,皆好莊老,性情曠遠放達,玄學造詣精深。嵇康強調琴人需具備曠遠的襟懷態度與至精的文化素養,給琴學注入了玄學化的內核,後世古琴美學,基本沿襲了嵇康所樹立的琴學精神。
三、尚逸
《說文》釋「逸」為:「失也,從辵兔,兔謾訑善逃也。」本意指像兔子一樣善於奔跑。《玉篇》解為:「逸,奔也。」 「逸」在先秦文獻中已大量使用,或指「逃逸」,如「馬逸不能止」(《左傳 • 成公二年》);或指「安逸」,如「民莫不逸,我獨不敢休」(《詩 • 小雅 • 十月之交》);或指隱逸,如「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論語》)。在六朝,琴被賦有了「逸」的美學品格,這一審美範疇,又可拓展為互有關聯的兩點:隱逸和高逸。
隱逸的主體是讀書人,或具有相當文化素養之人,所以稱之為隱士。他們不應朝廷徵辟,不與當權者合作,隱居于山林,過著躬耕自食的清苦平民生活,所以又可稱為逸民。隱逸乃讀書人所作出的自覺選擇,多見於時事動盪之時,太平之世亦有發生。中國古代的隱逸之風由來以久,可以說,自有政權以來,就有不願進入權力漩渦,而甘居體制之外的人。《周易》稱:「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處(入)世者可稱之為朝廷之士,出世者即是山林之士。歷代之隱士,見於史籍者在在多有。先秦之隱士,堯時有許由、巢父,夏時有卞隋、務光,商代之伯夷、叔齊,孔子遇到的楚狂接輿、荷篠丈人、長沮、桀溺等,都是隱士。莊子同樣是一個大隱士,他堅辭楚王之聘,甘願曳尾於塗中,而不願被藏之廟堂之上。
漢代逸民更多進入歷史視野,班固在《漢書》卷七十二《王貢兩龔列傳》,所載諸人,可視為逸民。班固認識到了他們的身份的特異性,他在序言中列舉了前代逸民,「自園公、綺里季、夏黃公、角里先生、鄭子真、嚴君平皆未嘗仕,然其風聲足以激貪厲俗,近古之逸民也。」班固所論,重在其德行之高潔。而王貢兩龔,皆通明經學之輩。《後漢書》專列「逸民列傳」,范燁對於逸民的歷史、特徵進行了深入的分析,他首舉《易》中所言,「《遯》之時義大矣哉」、「不事王侯,高尚其事」,對逸民的風格給以高度肯定。他指出,歷代逸民頗多,隱逸的原因不一:「或隱居以求其志,或迴避以全其道,或靜己以鎮其躁,或去危以圖其安,或垢俗以動其概,或疵物以激其清。」或是為了個人的安危,自我的修養,或表達對社會的不滿。范燁還分析了漢代隱士的情況,西漢之時,漢室中微,王莽篡位引發社會動亂,隱逸行為大行其道。東漢光武、肅宗諸帝,徵聘隱士,高尚其志,「群方咸遂,志士懷仁。」漢末社會大亂,隱居避世者又大量出現。《後漢書》列隱士19人,在生活方式上,這些人大多隱居深山老林,住在岩穴蓬戶,或耕稼,或採藥,乃至貧無衣食。有的連名姓都無,如野王二老、漢陰老父、陳留老父。他們在思想上亦趨於多元,有明經學者,如逢萌通《春秋》,井丹通《五經》,高鳳為南陽名儒,在西唐山教授生徒。更有好道家者,如向長通《老》《易》,高恢好《老子》,矯慎少好黃、老,仰慕松、喬導引之術。所以說,魏晉玄學在後漢已現端倪,承續其後。而汝南戴良,任誕毀禮,放縱不拘,亦開魏晉名士放達行為之先。
及至六朝,政權陵替,戰事頻仍,社會更為動盪,加之莊子的發現,玄學的大興,其後佛教的漸染,共同促成了隱逸思潮的風行。玄學思想更成為隱逸的精神核心。六朝士人大多出身世家大族,掌控著政治、經濟和文化的資本,他們極少有人願意放棄這種特權,逃到山林去過清苦日子。於是,他們踐行了隱逸的另一種形式,即「避世金馬門」的「朝隱」。在深受玄學侵浸的他們看來,隱逸不必是避居山林,最重要的是要有一顆玄心。只要有一顆超越世俗的玄遠之心,即使身在廟堂,亦可心繫江湖,所謂「會心之處,不必在遠,翳然林水,便自有濠濮澗想也,覺鳥獸禽魚,自來親人」。他們大倡出處同歸,泯合名教與自然之間的差異。由此,六朝士人熱衷於登山臨水,建造園林,無疑,六朝隱逸思潮促成了士人園林的繁盛。而古琴,亦與隱逸生活緊緊地聯繫在了一起。
真正的隱居生活無疑是清苦異常的,雖則時常有衣食之虞,但「人情猶不能無嬉娛,嬉娛之好,亦在於飲宴琴書射御之間」(《三國志》卷五十九《吳書孫和傳》,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1369),在孤寂貧寒的山中歲月,飲宴是沒有的,射御是不必的,惟有琴與書,成了隱士們的娛樂所寄。
歷代隱士多好彈琴。孔子游泰山,在郕之野外見到隱士榮啟期,「鹿裘帶索,鼓琴而歌」(《孔子家語》卷四《六本第十五》,中華書局2011年版,第195)。南京六朝墓出土的磚畫《榮啟期與竹林七賢》,畫中的榮啟期,正是手撫琴弦,鼓琴作歌。上引《莊子•讓王》篇中,孔子問顏回,你家境貧困,為何不願出仕?顏回答曰:「鼓琴足以自娛;所學夫子之道者足以自樂也。」顏回所以自娛的,是鼓琴和所學孔子之道。將琴與孔子之道並舉,則琴在其生活中的作用,實在不容小視。漢代東方朔在《非有先生論》中指出:「故養壽命之士,莫肯進也,遂居深山間,積土為室,編蓬為戶,彈琴其中,以詠先王之風,亦可以樂而忘死矣」(《漢書》卷六五《東方朔傳》,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2870)。與上文顏回的表述幾乎完全相同。晉代隱士孫登,「於郡北山為土窟居之,夏則編草為裳,冬則被發自覆。好讀《易》,撫一弦琴,見者皆親樂之」(《晉書》卷九十四《隱逸孫登傳》,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2426)。同屬《晉書》隱逸傳的陶淵明,「性不解音,而畜素琴一張,弦徽不具,每朋酒之會,則撫而和之,曰:『但識琴中趣,何勞弦上聲!』」
隱士為何惟獨好琴?這與上述琴的文化內涵及審美特點有關。上面提及,琴在漢代具有宇宙論的、道德的和審美的多重內涵,及至魏晉,琴成為士人表達個體情感的寄託。琴一方面被雅化,同時又被賦予了玄學化的精神內涵。值得重視的是,嵇康對琴的玄學化做出了重要貢獻。嵇康在魏晉之世雖甘居邊緣,但因其才學所在,在士林中聲望甚隆,其言行頗具影響。嵇康是個著名琴家,不僅自身好琴,創作了多首琴曲,臨刑之前一曲《廣陵散》,成為千古絕唱,更是撰寫了《琴賦》、《琴贊》等琴學文章,在其詩歌中亦多處有琴。在《琴賦》中,嵇康極力描摹了琴的材質、彈琴的身體語言、琴曲以及聽琴的情景所具有的審美特性,其中有首琴歌,曰:「凌扶搖兮憩瀛洲,要列子兮為好仇。餐沆瀣兮帶朝霞,眇翩翩兮薄天游。齊萬物兮超自得,委性命兮任去留。激清響以赴會,何弦歌之綢繆。」《琴賦》的「亂曰」,即終篇為:「愔愔琴德,不可測兮,體清心遠,邈難極兮。良質美手,遇今世兮。紛綸翕響,冠眾藝兮。識音者希,孰能珍希。能盡雅琴,唯至人兮。」其四言詩曰:「手揮五弦,目送歸鴻。俯仰自得,游心太玄。」營造的是一種超越個體、社會與世俗的局限與束縛,「越名教而任自然」,齊同萬物,凌虛高蹈,直與天地精神相往來的自由無拘的精神境界,顯現了心靈的自由和解放。這是魏晉玄學所闡發的莊子「逍遙遊」的精神,也正是中國藝術所崇尚的最高精神。
那些潛入山林的隱士,正是「能盡雅琴」、深悟琴之意蘊的「至人」。假託劉向、或是成書於六朝的《列仙傳》,記載了古來好琴的成仙者,如涓子:「拊琴幽岩,高棲遐峙。」務光:「耳長七寸,好琴,服蒲韭根。」琴高:「琴高者,趙人也。以鼓琴為宋康王舍人。行涓彭之術。」寇先:「數十年踞宋城門,鼓琴數十日乃去。」毛女:「得意岩岫,寄歡琴瑟。」寧先生:「寧主祠秀,拊琴龍眉」(王叔岷:《列仙傳校箋》,中華書局2007年版)。這些人,多隱居山中,以琴為樂,終至成仙。具有玄遠之心的六朝名士,同樣希望成為這樣的至人。如西晉豪富石崇,以劫掠發家,奢侈無度,竟也有棲逸之心,他作有琴曲《思歸引》,在序言中說:「出則以游目弋鉤為事,入則有琴書之娛。又好服食咽氣,志在不朽,傲然有凌雲之操」(《全晉文》卷三十三,商務印書館1999年版,第333)。這種生活方式,是典型的朝隱。梁代徐勉在《為書誡子崧》中表白自己的生活理想是:「或復冬日之陽,夏日之陰,良辰美景,文案閒隙,負杖躡屩,逍遙陋館,臨池觀魚,披林聽鳥,濁酒一杯,彈琴一曲,求數刻之暫樂,庶居常以待終,不宜復勞家間細務」(《梁書》卷二五《徐勉傳》,中華書局1973年版,第385)。親近自然,以琴酒自娛,遠離俗事細務。
「逸」還有「高逸」之義,淡泊名利,超越世俗,即是高逸。高逸的一個重要表征,是琴書並稱。最早將琴書相提並論的是《楚辭九思傷時》,其中云:「且從容兮自慰,玩琴書兮遊戲。」其後大量見於漢魏六朝,如:《說苑建本》:「然晚世之人,莫能閒居心思,鼓琴讀書,追觀上古,友賢大夫」;劉歆《遂初賦》:「玩琴書以滌暢。」《史記淮南衡山列傳》:「淮南王安為人好讀書鼓琴,不喜弋獵狗馬馳騁」;《列女傳楚於陵妻》:「左琴右書,為人灌園」;《續列女傳梁鴻妻》:「誦書彈琴,忘富貴之樂」;潘尼詩:「成名非我事,所玩琴與書」;陶淵明《歸去來辭》:「悅親戚之情話,樂琴書以消憂」;《世說新語賞譽》:「戴公從東出,謝太傅往看之。謝本輕戴,見但與論琴書。戴既無吝色,而談琴書愈妙。謝悠然知其量」;《顏氏家訓涉務》:「士君子之處世,貴能有益於物耳,不徒高談虛論,左琴右書,以費人君祿位也。」以上數例,當將琴書並稱時,皆發生於退隱的情景中,他們所表現出的,是不汲於功名,不關心利祿,遺落世事,恬淡自得的生活態度和高逸脫俗的精神境界。
概而言之,六朝之琴擺脫了道德的附庸,重視審美性的追求和個體情感的表達。在美學追求上,崇雅、尚逸,他如清、簡、靜、淡、遠等美學特徵,在六朝古琴審美中都已有所表露。明代徐上瀛《溪山琴況》論「雅」曰:「但能體認得靜、遠、淡、逸四字,有正始風,斯俗情悉去,臻於大雅矣」(徐上瀛:《溪山琴況》,載《琴曲集成》(第10冊),中華書局2010年版,第323頁)。所謂有「正始風」,即有六朝人玄遠高逸的精神境界。可以說,古琴的審美意蘊與文化精神在六朝時期已經確立,後世對古琴美學的拓展,基本依此進行。
原載《山東社會科學》2015年第5期,本文根據作者提供的電子文本及授權編輯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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