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8 August 2017

琴道與天道 2015/04/28 來源:未來網

【圖語:古琴文化】
宋代朱長文《琴史》中通過師文習琴的過程,給予古琴藝術道與器、道與技之關係一個很好的概括:「夫心者道也,琴者器也。本乎道則可以用於器,通乎心故可以應於琴……故君子之學於琴者,宜工心以審法,審法以察音。及其妙也,則音法可忘,而道器具感,其殆庶幾矣。」可見在中國古人那裡,習琴、操縵從根本上講是心得以通「道」的一個途徑,如果「道」不通,縱然如師文先前「非弦之不能鉤,非章之不能成」,也仍然不能領會其真諦,達到其至高境界,正如師文自己所言「文所存者不在弦,所志者不在聲,內不得於心,外不應於器,故不敢發手而動弦」。此處之「道」,並非僅僅指琴道,對於君子而言,同時也是其終身所力求體認的「天道」。
古琴雖然只是一種樂器,但從歷史上看,從它的誕生到整個發展過程中,自始至終凝聚著先賢聖哲的人文精神。按《琴史》的說法,堯舜禹湯、西周諸王均通琴道,以其為「法之一」,「當大章之作」,而且他們均有琴曲傳世,堯之《神人暢》,舜之《思親操》,禹之《襄陵操》,湯之《訓畋操》,太王之《歧山操》,文王之《拘幽操》,武王之《克商操》,成王之《神鳳操》,周公之《越裳操》等,其中大多一致流傳至今。孔子等先哲更是終日不離琴瑟,喜怒哀樂、成敗榮辱均可寄情於琴歌琴曲之中。琴是既是先賢聖哲宣道治世的方式,更是他們抒懷傳情的器具。緣何如此?原來在琴道中,無論上古時代的天人合一,還是後世所崇尚的「和」的精神都有最好的體現。中國最早的詩歌集《詩經》說明了這點。《小雅·常棣》中有:「兄弟既具,和樂且孺。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小雅·鹿鳴》也有「我有嘉賓,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樂且湛。」可見,和諧美妙的琴瑟之聲,體現了也有助於親人友人之間的「和」。明代徐青山在《溪山琴況》二十四「琴況」中,將「和」列為首位,其意也在於強調琴之道與德所在。其中說:「稽古至聖,心通造化,德協神人,理一身之性情,以理天下人之性情,於是制之為琴。其所首重者,和也。和之始,先以正調品弦,循徽葉聲。辨之在指,審之在聽,此所謂以和感,以和應也。和也者,其眾音之窾會,而優柔平中之橐籥乎?」可見,古琴從琴制,到調弦、指法、音聲,都是以「和」為關鍵,而「和」正是中國古典精神的最好體現。王善《治心齋琴學練要》說:「《易》曰『保合太和』,《詩》曰『神聽和平』,琴之所首重者,和也,然必弦與指合,指與音合,音與意合,而和乃得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其要只在慎獨。」可見,通過琴達到「和」的境界也並不容易。
進一步講,在中國古人看來,古琴的琴道(包括琴德、琴境)可以達到「通萬物協四氣」、「窮變化通神明」的形而上的層次。這可以從兩個方面說明:
首先,從古琴的琴制看。古琴看似簡單,只有七弦十三徽,卻蘊含著變化無窮的聲調與音韻(合散、按、泛三音,共計有245個不同的發音位置,左、右手指法不下百種),概因為其本身乃先賢「觀物取象」而造,內含許多哲理性的認識。各類琴書的「上古琴論」中對此多有論說。典型的有桓譚《新論》曰:「昔神農氏繼宓羲而王天下,上觀法於天,下取法於地,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削桐為琴,練絲為弦,以通神明之德,合天地之和焉。」又曰:「神農氏為琴七弦,足以通萬物而考理亂也。」蔡邕《琴操》有更詳細的解釋:「昔伏羲氏作琴,所以御邪僻,防心淫,以修身理性,反其天真也。琴長三尺六寸六分,象三百六十日也;廣六寸,象六合也。文上曰池,下曰岩。池,水也,言其平。下曰濱,濱,賓也,言其服也。前廣後狹,象尊卑也。上圓下方,法天地也。五弦宮也,象五行也。大弦者,君也,寬和而溫。小弦者,臣也,清廉而不亂。文王武王加二弦,合君臣恩也。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這一思想與中國古典美學關於藝術「觀物取象」、「立象盡意」主張是一致的,它也一直被歷代琴家奉為規涅。比如劉籍(傳為漢人,一說唐五代之際人)的《琴議篇》中說:「夫琴之五音者,宮、商、角、徵、羽也。宮象君,其聲同。當與眾同心,故曰同也。商象臣,其聲行。君令臣行,故曰行也。角象民,其聲從。君令臣行民從,故曰從也。徵象事,其聲當。民從則事當,故曰當也。羽象物,其聲繁。民從事當則物有繁植,故曰繁也。是以舜作五弦之琴,鼓《南風》而天下大治,此之謂也。」唐代道士司馬承禎的《素琴傳》中繼承了這種觀點:「夫琴之制度,上隆象天,下平法地,中虛含無,外響應暉,暉有十三,其十二法六律六呂。其一處中者,元氣之統,則一陰一陽之謂也。」這些思想都說明,在中國古人那裡,古琴絕不只是一般的樂器,而是具有承載他們人生理想與信念、寄託他們心緒與情思,磨鍊他們心性與意志,陶冶他們情操與品味等重要作用的「聖器」。
其次,從琴道的社會功用看。除了與天地變化之「道」相通,與天地萬物之「象」相類之外,琴道(包括以琴為代表性的樂道)之所以受到古人的重視,還在於它具有與政通、致民和、維綱常的功能。漢代劉向在《說苑·修文》中有明確說明:「聲音之道,與政通矣。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五音亂則無法,無法之音:宮亂則荒,其君驕;商亂則陂,其官壞;角亂則憂,其民怨;徵亂則哀,其事勤;羽亂則危,其財匱;五者皆亂,代相凌謂之慢,如此則國之滅亡無日矣。」樂聲之正淫、有法與否關係到國家興亡,故而要「興雅樂,放鄭聲」,這是儒家傳統樂論的重要觀點。古琴音正聲朴,五音清晰,變調嚴謹,適合體現這種「樂以載道」的主張。因為琴道之由來與天地萬物相通,與人間政事人事相合,所以聖人君子借它來納正禁邪、宣情理性、養氣怡心、防心得意。從而使古琴由普通的樂器變成君子一日不可離的修身之器,使操琴不再是通常的藝術演奏,而成為君子養性悅心的悟道過程。歷代學者與琴家對這一點多有論說。劉籍《琴議篇》說:「琴者,禁也。禁邪歸正,以和人心。始乎伏羲,成於文武,形象天地,氣包陰陽,神思幽深,聲韻清越,雅而能暢,樂而不淫,扶正國風,翼贊王化。」揚雄《琴清英》中也認為:「昔者神農造琴,以定神禁淫嬖去邪,欲反其真者也。」後世的一些琴學或琴譜著述往往開宗明義,首先都要強調琴道的這個方面,以此來規範習琴者之心靈,保持琴德琴藝之高尚。例如朱長文《琴史》有:「夫琴者,閑邪復性樂道忘憂之器也。」明代徐祺《五知齋琴譜》則言:「自古帝明王,所以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者,咸賴琴之正音是資焉。然則琴之妙道豈小技也哉?而以藝視琴道者,則非矣!」清代程允基《誠一堂琴談·傳琴約》言:「琴為聖樂,君子涵養中和之氣,藉以修身理性,當以道言,非以藝言也。」
琴道的這種重要的社會功能是與審美感興過程直接相聯的。唐代薛易簡《琴訣》:「琴之為樂,可以觀風教,可以攝心魂,可以辨喜怒,可以悅情思,可以靜神慮,可以壯膽勇,可以絕塵俗,可以格鬼神,此琴之善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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