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學說
陰陽是中國古代哲學的一對範疇。陰陽的最初涵義是很樸素的,表示陽光的向背,向日為陽,背日為陰,後來引申為氣候的寒暖,方位的上下、左右、內外,運動狀態的躁動和寧靜等。中國古代的哲學家們進而體會到自然界中的一切現象都存在著相互對立而又相互作用的關係,就用陰陽這個概念來解釋自然界兩種對立和相互消長的物質勢力,並認為陰陽的對立和消長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進而認為陰陽的對立和消長是宇宙的基本規律。
陰陽是中國古代哲學的一對範疇。陰陽的最初涵義是很樸素的,表示陽光的向背,向日為陽,背日為陰,後來引申為氣候的寒暖,方位的上下、左右、內外,運動狀態的躁動和寧靜等。中國古代的哲學家們進而體會到自然界中的一切現象都存在著相互對立而又相互作用的關係,就用陰陽這個概念來解釋自然界兩種對立和相互消長的物質勢力,並認為陰陽的對立和消長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進而認為陰陽的對立和消長是宇宙的基本規律。
陰陽學說認為,世界是物質性的整體,自然界的任何事物都包括著陰和陽相互對立的兩個方面,而對立的雙方又是相互統一的。陰陽的對立統一運動,是自然界一切事物發生、發展、變化及消亡的根本原因。正如《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所以說,陰陽的矛盾對立統一運動規律是自然界一切事物運動變化固有的規律,世界本身就是陰陽二氣對立統一運動的結果。
陰陽五行學說,是中國古代樸素的唯物論和自發的辯證法思想,它認為世界是物質的,物質世界是在陰陽二氣作用的推動下孳生、發展和變化;並認為木、火、土、金、水五種最基本的物質是構成世界不可缺少的元素。這五種物質相互資生、相互制約,處於不斷的運動變化之中。這種學說對後來古代唯物主義哲學有著深遠的影響,如古代的天文學、氣象學、化學、算學、音樂和醫學,都是在陰陽五行學說的協助下發展起來的。
陰陽五行學說,是中國古代樸素的唯物論和自發的辯證法思想,它認為世界是物質的,物質世界是在陰陽二氣作用的推動下孳生、發展和變化;並認為木、火、土、金、水五種最基本的物質是構成世界不可缺少的元素。這五種物質相互資生、相互制約,處於不斷的運動變化之中。這種學說對後來古代唯物主義哲學有著深遠的影響,如古代的天文學、氣象學、化學、算學、音樂和醫學,都是在陰陽五行學說的協助下發展起來的。
陰和陽,既可以表示相互對立的事物,又可用來分析一個事物內部所存在著的相互對立的兩個方面。一般來說,凡是劇烈運動著的、外向的、上升的、溫熱的、明亮的,都屬於陽;相對靜止著的、內守的、下降的、寒冷、晦暗的,都屬於陰。以天地而言,天氣輕清為陽,地氣重濁為陰;以水火而言,水性寒而潤下屬陰,火性熱而炎上屬陽。
任何事物均可以陰陽的屬性來劃分,但必須是針對相互關聯的一對事物,或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這種劃分才有實際意義。如果被分析的兩個事物互不關聯,或不是統一體的兩個對立方面,就不能用陰陽來區分其相對屬性及其相互關係。
事物的陰陽屬性,並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這種相對性,一方面表現為在一定的條件下,陰和陽之間可以發生相互轉化,即陰可以轉化為陽,陽也可以轉化為陰。另一方面,體現於事物的無限可分性。
在中醫學理論體系中,處處體現著陰陽學說的思想。陰陽學說被用以說明人體的組織結構、生理功能及病理變化,並用於指導疾病的診斷和治療。
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
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包括陰陽一體、陰陽對立、陰陽互根、陰陽消長和陰陽轉化四個方面。
陰陽互藏交感,「交感」即交互感應,是指陰陽二氣在運動中處於相互感應相互作用的過程之中。中國古代哲學家認為:(陰陽)「二氣交感,化生萬物」(宋代周敦頤《太極圖說》)。萬物的化生源於陰陽之間的相互作用,這一哲學思想始自先秦諸家,如《荀子·禮記》說:「天地和而萬物生,陰陽接而變化起」又說:「天地感而為萬物化生。」從而指出陰陽交感是萬物化生的變化和根本條件,其中的「合」,「接」「感應」等都具有相互作用,相互影響之意。故又可以說天地陰陽之間的相互作用乃是萬物生成和變化的肇始。在宇宙自然界,事物的形成規律亦確是如此。天之陽氣下降,地之陰氣上升,陰陽二氣交感,化生出萬物,並形成雨霧,雷電,雨露,陽光,空氣,和誰相互交感,生命體方得以產生。在陽光雨露的沐浴滋潤下,生物得以發育成長。在人類,男女構精,新的生命個體得以誕生,代代相傳,人類得以繁衍。所以,如果沒有陰陽二氣的交感運動,就沒有自然界,就沒有生命。可見,陰陽交感又是生命活動產生的基本條件。
陰陽之間的對立制約、互根互用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始終處於一種消長變化過程中的,陰陽在這種消長變化中達到動態的平衡。這種消長變化是絕對的,而動態平衡則是相對的。比如白天陽盛,人體的生理功能也以興奮為主;而夜間陰盛,機體的生理功能相應的以抑制為主。從子夜到中午,陽氣漸盛,人體的生理功能逐漸由抑制轉向興奮,即陰消陽長;而從中午到子夜,陽氣漸衰,則人體的生理功能由興奮漸變為抑制,這就是陽消陰長。
五行學說
一.五行學說的基本概念五行,即是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的運動。五行學說認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物質之間的運動變化而生成的。同時,還以五行之間的生、克關係來闡釋事物之間的相互聯繫,認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靜止的,而是在不斷的相生、相剋的運動之中維持著協調平衡。這即是五行學說的基本涵義。
二.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
木的特性:《尚書·洪範》「木曰曲直」。「曲直」,實際是指樹木的生長形態,為枝幹曲直,向上向外周舒展。因而引申為具有生長、升發、條達舒暢等作用或性質的事物,均歸屬於木。
火的特性:《尚書·洪範》「「火曰炎上」。「炎上」,是指火具有溫熱、上升的特性。因而引申為具有溫熱、升騰作用的事物,均歸屬於火。
土的特性:《尚書·洪範》「土爰稼穡」,是指土有種植和收穫農作物的作用。因而引申為具有生化、承載、受納作用的事物,均歸屬於土。故有「土載四行」和「土為萬物之母」之說。
金的特性;《尚書·洪範》「金曰從革」。「從革」是指「變革」的意思。引申為具有清潔、肅降、收斂等作用的事物,均歸屬於金。
水的特性:《尚書·洪範》「水曰潤下」。是指水具有滋潤和向下的特性。引申為具有寒涼、滋潤、向下運行的事物,均歸屬於水。
2.事物的五行屬性歸類。
①歸類法:事物的五行屬性是將事物的性質與五行的特性相類比得出的。如事物與木的特性相類似,則歸屬於木;與火的特性相類似,則歸屬於火等等。例如:以五臟配屬五行,則由於肝主升而歸屬於木,心陽主溫煦而歸屬於火,脾主運化而歸屬於土,肺主降而歸屬於金,腎主水而歸屬於水。以方位配屬五行,則由於日出東方,與木的升發特性相類,故歸屬於木;南方炎熱,與火的炎上特性相類,故歸屬於火;日落於西,與金的肅降特性相類,故歸屬於金;北方寒冷,與水的特性相類,故歸屬於水。
②推演法。如:肝屬於木,則肝主筋和肝開竅於目的「筋」和「目」亦屬於木;心屬於火,則「脈」和「舌」亦屬於火;脾屬於土,則「肉」和「口」亦屬於土;肺屬於金,則「皮毛」和「鼻」亦屬於金;腎屬於水,則「骨」和「耳」、「二陰」亦屬於水。
③五行學說還認為屬於同一五行屬性的事物,都存在著相關的聯繫。如方位的東和自然界的風、木以及酸味的物質都與肝相關。現將自然界和人體的五行屬性,列簡表如下。對人體來說,是將人體的各種組織和功能歸結為以五臟為中心的五個生理系統。
3.五行的生克乘侮
(1)相生與相剋。相生,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具有促進、助長和資生的作用;相剋,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的生長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約的作用。相生和相剋,在五行學說中認為是自然界的正常現象;對人體生理來說,也是屬於正常生理現象。正因為事物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剋的聯繫,才能使自然界維持生態平衡,使人體維持生理平衡,故說「制則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由於五行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剋的關係,所以從五行中的任何「一行」來說,都存在著「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個方面的聯繫。
「生我」和「我生」,在《難經》中比喻為「母」和「子」的關係。「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關係又可稱作「母子」關係。如以火為例,由於木生火,故「生我」者為木;由於火生木,故「我生」者為土。這樣木為火之「母」,土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內經》中稱作「所不勝」和「所勝」。即是「克我」者是「所不勝」,「我克」者是「所勝」。再以火為例,由於火克金,故「我克」者為金;由於本克火,故「克我」者為水。
相生與相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不能維持其正常協調關係下的變化和發展。只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剋,如環無端,才能生化不息,並維持著事物之間的動態平衡。
(2)相乘與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間正常的生克關係遭遇破壞後所出現的不正常相剋現象。
相乘:乘,即是以強凌弱的意思。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對被克的「一行」克制太過,從而引起一系列的過度克制反應。當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過於強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克制太過,促使被克的「一行」虛弱,從而引起五行之間的生克制化異常。例如:木過於強盛,則克土太過,造成土的不足,即稱為「木乘土」。另一方面,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虛弱,因而對它「克我」「一行」的相剋就顯得相對的增強,而其本身就更衰弱。例如:木本不過於強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範圍。但由於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對增強,使土更加不足,即稱為「土虛木乘」。相侮:侮,在這裡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由於五行的某「一行」過於強盛,對原來「克我」的「一行」進行反侮,所以反侮亦稱反克。例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彆強盛時,不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對金進行反侮(即反克),稱作「木侮金」,或是發生反侮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虛弱,不僅不能對木進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稱作「金虛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剋現象,兩者之間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繫,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剋次序發生過強的克制,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剋關係的異常;後者則是與五行相剋次序發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現象,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剋關係的異常。兩者之間的聯繫是在其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以同時發生相乘。如:木過強時,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虛時,既可以受到木的反侮,又可以受到火乘。
三.五行學說在中醫學中的應用
1.說明臟腑的生理功能與相互關係
①說明五臟的生理活動特點,如肝喜條達,有疏泄的功能,木有生髮的特性,故以肝屬「木」;心陽有溫煦的作用,火有陽熱的特性,故以心屬「火」;脾為生化之源,土有生化萬物的特性,故以脾屬「土」;肺氣主肅降,金有清肅、收斂的特性,故以肺屬「金」;腎有主水、藏精的功能,水有潤下的特性,故以腎屬「水」,
②說明人體臟腑組織之間生理功能的內在聯繫。如腎(水)之精以養肝,肝(木)藏血以濟心,心(火)之熱以溫脾,脾(土)化生水谷精微以充肺,肺(金)清肅下行以助腎水。這就是五臟相互資生的關係。肺(金)氣清肅下降,可以抑制肝陽的上亢;肝(木)的條達,可以疏泄脾土的壅郁;脾(土)的運化,可以制止腎水的泛濫;腎(水)的滋潤,可以防止心火的亢烈;心(火)的陽熱,可以制約肺金清肅的太過,這就是五臟相互制約的關係。
③說明人體與外界環境四時五氣以及飲食五味等的關係。總之,五行學說應用於生理,就在於說明人體臟腑組織之間,以及人體與外在環境之間相互聯繫的統一性。
2.說明臟腑間的病理影響如肝病可以傳脾,是木乘土;脾病也可以影響肝,是土侮木;肝脾同病,互相影響,即木郁土虛或土壅木郁;肝病還可以影響心,為母病及子;影響肺,為木侮金;影響腎,為子病及母。肝病是這樣,其他臟器的病變也是如此,都可以用五行生剋乘侮的關係,說明它們在病理上的相互影響。
3.用於疾病的診斷和治療
(1)在疾病診斷上的運用
從本髒所主的色、味、脈來診斷本髒病。如面見青色,喜食酸味,脈見弦象,可以診斷為肝病;面見赤色,口味苦,脈象洪,可以診斷為心火亢盛。脾虛的病人,面見青色,為木來乘土;心臟病人,面見黑色,為水來乘火,等等。從它髒所主的色、味、脈來診斷五臟疾病的傳變情況。如脾虛病人,面見青色,脈現弦象,為肝病傳脾(木乘土);肺病之人,面見紅色,脈現洪象,為心病傳肺(火乘金)。五臟中任何一髒有病,都可以傳及其他四髒,用五行學說來分析,存在著相乘、相侮、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四種傳變關係。從色與脈之間的生克關係來判斷疾病的預後。如肝病面色青,見弦脈,為色脈相符。如果不見弦脈,反見浮脈,則屬相勝之脈,則克色之脈(金克木),為逆,主預後不良;若見沉脈,則屬相生之脈,即生色之脈(水生木),為順,主預後良好。
(2)在疾病治療上的運用
①控制五臟疾病的傳變。如肝病能傳脾(木乘土),預先予以補脾,防其傳變。「見肝之病,則知肝當傳之於脾,故先實其脾氣」。
②確定治療原則。概括為「補母瀉子」法,即「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補母,是針對具有母子關係的虛證而治療的,如肝虛補腎,因為腎為肝之母,所以補腎水可以生肝木。瀉子,是針對具有母子關係的實證而治療的,如肝實瀉心,因為心為肝之子,所以瀉心火有助於瀉肝木。
根據相剋關係來確定治療原則,可以概括為「抑強膚弱」法,即瀉其克者之強,補其被克者之弱。如肝木太過而乘脾土,肝木太過為強,必須瀉之,脾土為弱,必須補之。
③制定治療方法藥物治療方面,如滋水涵木法,是用滋補腎陰以涵養肝陰的方法,適用於腎陰虧損而肝陰不足的病證。又如培土生金法,是用健脾益肺的方法,適用於脾失健運而肺氣虛弱的病證。又如扶土抑木法是用疏肝健脾藥治療肝旺脾虛的一種方法。
此外,在針灸和精神療法方面,都可以利用五行的克製作用來選穴和調節情志。如悲可以勝怒,是因為悲為肺志屬金,怒為肝志屬木的緣故。
在實際運用的過程中,陰陽五行學說,常常是相互聯繫,不可分割的。陰陽五行學說的結合,不僅可以說明事物矛盾雙方的一般關係,而且可以說明事物間相互聯繫、相互制約的較為具體和複雜的關係,從而有利於解釋複雜的生命現象和病理過程。
六十四卦
象上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潛龍勿用」,陽在下也。「見龍在田」,德施普也。「終日乾乾」,反覆道也。「或躍在淵」,進「無咎」也。「飛龍在天」,「大人」造也。「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用九」,天德不可為「首」也。
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含章可貞」,以時發也。「或從王事」,知光大也。「括囊無咎」,慎不害也。「黃裳元吉」,文在中也。「龍戰於野」,其道窮也。「用六永貞」,以大終也。
雲雷,屯;君子以經綸。雖「磐桓」,志行正也。以貴下賤,大得民也。「六二」之難,乘剛也。「十年乃字」,反常也。「即鹿無虞」,以從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窮也。「求」而「往」,明也。「屯其膏」,施未光也。「泣血漣如」,何可長也。
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利用刑人」,以正法也。「子克家」,剛柔接也。「勿用取女」,行不順也。「困蒙」之「吝」,獨遠實也。「童蒙」之「吉」,順以巽也。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雲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需於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恆無咎」,未失常也。「需於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吉」「終」也。「需於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需於血」,順以聽也。「酒食貞吉」,以中正也。「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辯明也。「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食舊德」,從上「吉」也。「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訟元吉」,以中正也。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眾。「師出以律」,失律「凶」也。「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師或輿屍」,大無功也。「左次無咎」,未失常也。「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屍」,使不當也。「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比之初六,「有它吉」也。「比之自內」,不自失也。「比之匪人」,不亦傷乎。「外比」於賢,以從上也。「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比之無首」,無所終也。
象下
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咸其拇」,志在外也。雖「凶居吉」,順不害也。「咸其股」,亦不處也。志在「隨」人,所「執」下也。「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來」,未光大也。「咸其晦」,志末也。「咸其輔頰舌」,滕口說也。
雷風,恆。君子以立不能久中也。「不恆其德」,無所容也。久非其位。安得「禽」也。「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 「夫子」制義,從婦「凶」也。「振恆」在上,大無功也。
天下有山,遯。君了以遠小人,不惡而嚴。「遯尾」之「厲」,不往何災也。「執用黃牛」,固志也。「系遯」之「厲」,有疾憊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君子好遯,小人否」也。「嘉遯貞吉」,以正志也。「肥遯無不利」,無所疑也。
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壯於趾」,其「孚」窮也。「九二貞吉」,以中也。「小人用壯,君子用罔」也。「藩決不羸」,尚往也。「喪羊於易」,位不當也。「不能退,不通遂」,不詳也。「艱則吉」,咎不長也。
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德。「晉如摧如」,獨行正也。「裕無咎」,未受命也。「受茲介福」,以中正也。「眾允」之,志上行也。「鼫鼠貞厲」,位不當也。「失得勿恤」,往有慶也。「維用伐邑」,道未光也。
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蒞從用晦而明。「君子於行」。義「不食」也。「六二」之「吉」,順以則也。「南狩」之志,乃大得也。「入於左腹」,獲心意也。「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初登於天」,照四國也。「後入於地」,失則也。
風自火出,家人。君子言有物,而行有恆。「閒有家」,志未變也。「六二」之「吉」,順以巽也。「家人嗃嗃,未失也。「婦子嘻嘻」,失家節也。「富家大吉」,順地位也。「王假有家」,交相愛也。「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
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見惡人」,以辟「咎」也。「遇主於巷」,未失道也。「見輿曳」,位不當也。「無初有終」,遇剛也。「交孚無咎」,志行也。「厥宗噬膚」,「往」,有慶也。「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易經》的·象·彖
彖上
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雲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時乘六龍以御天。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首出庶物,萬國咸寧,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坤厚載物,德合無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馬」地類,行地無疆,柔順「利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後順得常。「西南得朋」,乃與類行。「東北喪朋」,乃終有慶。「安貞」之吉,應地無疆。屯,剛柔始交而難生,動乎險中,大亨貞。雷雨之動滿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寧。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時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再三瀆,瀆則不告」,瀆蒙也。蒙以養正,聖功也。需,須也。險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去」,剛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於淵也。師,眾也。貞,正也。能以眾正,可以王矣。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原筮,元永貞,無咎」,以剛中也。「不寧方來」,上下應也。「後夫凶」,其道窮也。小畜,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曰小畜。健而巽,剛中而志行,乃「亨」。「密雲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履,柔履剛也。說而應於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彖下
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恆,久也。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恆。恆「亨,無咎,利貞」,久於其道也。天地之道恆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恆,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遯,「亨」,遯而亨也。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小利貞」,浸而長也。遯之時義大矣哉。大壯,大者壯也。剛以動,故壯。大壯「利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晉,進也。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明入地中,明夷。內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利艱貞」,晦其明也,內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家人,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蹇,難也,險在前也。見險而能止,知矣哉。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東北」,其道窮也。「利見大人」,往有功也。當位「貞吉」,以正邦也。蹇之時用大矣哉!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解。解,「利西南」,往得眾也。「其來復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解之時大矣哉。
關於《易經》
古人今人同體
不同時
同器
不同用
同智
不同有
故立形
象之
宇宙
規律井然
世界
與
國家
社區
與
族群
家庭
與
個人
皆不離其理
知宇宙
則知社會
知社區
則知家庭
知家庭
則知個人
因果顯然
反則
知個人
肉與靈
就知未來
更知
世界之未來
嗚乎——————
周易.繫辭 上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是故剛柔相摩,八卦相盪,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太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簡能;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易知則有親,易從則有功;有親則可久,有功則可大;可久則賢人之德,可大則賢人之業。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
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剛柔相推而生變化。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憂虞之象也;變化者,進退之象也;剛柔者,晝夜之象也。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樂而玩者,爻之辭也。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
彖者,言乎象者也;爻者,言乎變者也。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無咎者,善補過者也。是故列貴賤者存乎位,齊小大者存乎卦,辯吉凶者存乎辭,憂悔吝者存乎介,震無咎者存乎悔。是故卦有小大,辭有險易;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易》與天地准,故能彌綸天地之道。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與天地相似,故不違;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旁行而不流,樂天知命,故不憂;安土敦乎仁,故能愛。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故神無方而《易》無體。
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鮮矣。顯諸仁,藏諸用,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盛德大業至矣哉!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生生之謂易,成象之謂乾,效法之謂坤,極數知來之謂占,通變之謂事,陰陽不測之謂神。
夫《易》廣矣大矣,以言乎遠則不御,以言乎邇則靜而正,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夫坤,其靜也翕,其動也辟,是以廣生焉。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陰陽之義配日月,易簡之善配至德。
子曰:「《易》,其至矣乎!夫《易》,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知崇禮卑,崇效天,卑法地。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成性存存,道義之門。」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像其物宜,是故謂之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言天下之至賾而不可惡也。言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也。擬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擬議以成其變化。「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則千里之外應之,況其邇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況其邇者乎?言出乎身,加乎民;行發乎邇,見乎遠。言行,君子之樞機。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地也,可不慎乎!」「《同人》:先號啕而後笑。」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 「初六,藉用白茅,無咎。」子曰:「苟錯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夫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也。慎斯術也以往,其無所失矣。」 「勞謙,君子有終,吉。」子曰:「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語以其功下人者也。德言盛,禮言恭;謙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亢龍有悔。」子曰:「貴而無位,高而無民,賢人在下位而無輔,是以動而有悔也。」 「不出戶庭,無咎。」子曰:「亂之所生也,則言語以為階。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 子曰:「作《易》者,其知盜乎?《易》曰『負且乘,致寇至。』負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上慢下暴,盜思伐之矣。慢藏誨盜,冶容誨淫。《易》曰:『負且乘,致寇至。』盜之招也。」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像兩,掛一以像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掛。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六十,當期之日。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顯道神德行,是故可與酬酢,可與佑神矣。子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
《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是以君子將有為也,將有行也,問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響。無有遠近幽深,遂知來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下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變,其孰能與於此。《易》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子曰:「《易》有聖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謂也。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子曰:「夫《易》何為者也?夫《易》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是故聖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業,以斷天下之疑。是故蓍之德圓而神,卦之德方以知,六爻之義易以貢。聖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吉凶與民同患。神以知來,知以藏往,其孰能與於此哉!古之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者夫。是以明於天之道,而察於民之故,是興神物以前民用。聖人以此齋戒,以神明其德夫。是故闔戶謂之坤,辟戶謂之乾,一闔一辟謂之變,往來不窮謂之通,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制而用之謂之法,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謂之神。 是故《易》有大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崇高莫大乎富貴;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探賾索隱,鉤深致遠,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龜。是故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天地變化,聖人效之;天垂象,見吉凶,聖人像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繫辭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斷也。
《易》曰:「自天佑之,吉無不利。」子曰:「佑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也。」子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聖人之意,其不可見乎?子曰:「聖人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繫辭焉以盡其言。變而通之以盡利,鼓之舞之以盡神。」乾坤,其《易》之蘊邪?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乾坤毀,則無以見《易》。《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是故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化而裁之謂之變,推而行之謂之通,舉而錯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是故夫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像其物宜,是故謂之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極天下之賾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化而裁之存乎變;推而行之存乎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
周易.繫辭 下
八卦成列,像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剛柔相推,變在其中焉;繫辭焉而命之,動在其中矣。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剛柔者,立本者也;變通者,趣時者也。吉凶者,貞勝者也;天地之道,貞觀者也;日月之道,貞明者也;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夫乾,確然示人易矣;夫坤,確然示人簡矣。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爻象動乎內,吉凶見乎外,功業見乎變,聖人之情見乎辭。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理財正辭、禁民為非曰義。
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作結繩而為網罟,以佃以漁,蓋取諸《離》。包犧氏沒,神農氏作,斫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蓋取諸《益》。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蓋取諸《噬嗑》。神農氏沒,黃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刳木為舟,剡木為楫,舟楫之利,以濟不通,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渙》。服牛乘馬,引重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隨》。重門擊柝,以待暴客,蓋取諸《豫》。斷木為杵,掘地為臼,杵臼之利,萬民以濟,蓋取諸《小過》。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蓋取諸《睽》。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上棟下宇,以待風雨,蓋取諸《大壯》。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蓋取諸《大過》。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蓋取諸《夬》。
是故《易》者,像也;象也者,像也。彖者,材也;爻也者,效天下之動者也。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
陽卦多陰,陰卦多陽,其故何也?陽卦奇,陰卦耦。其德行何也?陽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陰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
《易》曰「憧憧往來,朋從爾思。」子曰:「天下何思何慮?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天下何思何慮?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窮神知化,德之盛也。」 《易》曰:「困於石,據於蒺藜,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凶。」子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據而據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將至,妻其可得見耶!」 《易》曰:「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何不利之有?動而不括,是以出而有獲,語成器而動者也。」 子曰:「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不誡,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履校滅趾,無咎。』此之謂也。」 「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小人以小善為無益而弗為也,以小惡為無傷而弗去也,故惡積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滅耳,凶。』」 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亂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易》曰:『其亡其亡,繫於苞桑。』」 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少而任重,鮮不及矣。《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言不勝其任也。」 子曰:「知幾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其知幾乎?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易》曰:『介於石,不終日,貞吉。』介如石焉,寧用終日?斷可識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 子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也。《易》曰:『不遠復,無祗悔,元吉。』」 天地絪溫,萬物化醇。男女構精,萬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言致一也。 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後動,易其心而後語,定其交而後求。君子修此三者,故全也。危以動,則民不與也;懼以語,則民不應也;無交而求,則民不與也;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易》曰:『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凶。』」
子曰:「乾坤,其《易》之門耶?」乾,陽物也;坤,陰物也。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以體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其稱名也,雜而不越。於稽其類,其衰世之意邪?夫《易》,彰往而察來,而微顯闡幽,開而當名,辨物正言斷辭,則備矣。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其旨遠,其辭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隱。因貳以濟民行,以明失得之報。
《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是故《履》,德之基也,《謙》,德之柄也,《復》,德之本也,《恆》,德之固也,《損》,德之修也,《益》,德之裕也,《困》,德之辨也,《井》,德之地也,《巽》,德之制也。《履》,和而至。《謙》,尊而光,《復》,小而辨於物,《恆》,雜而不厭,《損》,先難而後易,《益》,長裕而不設,《困》,窮而通,《井》,居其所而遷,《巽》,稱而隱。《履》以和行,《謙》以制禮,《復》以自知,《恆》以一德,《損》以遠害,《益》以興利,《困》以寡怨,《井》以辨義,《巽》以行權。
《易》之為書也不可遠,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其出入以度外內,使知懼。又明於憂患與故。無有師保,如臨父母。初率其辭而揆其方,既有典常。苟非其人,道不虛行。
《易》之為書也,原始要終,以為質也。六爻相雜,唯其時物也。其初難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辭擬之,卒成之終。若夫雜物撰德,辯是與非,則非其中爻不備。噫!亦要存亡吉凶,則居可知矣。知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二與四同功而異位,其善不同;二多譽,四多懼,近也。柔之為道,不利遠者;其要無咎。其用柔中也。三與五同功而異位,三多凶,五多功,貴賤之等也。其柔危,其剛勝耶?
《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兩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材之道也。道有變動,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物相雜,故曰文;文不當,故吉凶生焉。
《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耶?當文王與紂之事耶?是故其辭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傾。其道甚大,百物不廢。懼以終始,其要無咎,此之謂《易》之道也。
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恆易以知險。夫坤,天下之至順也,德行恆簡以知阻。能說諸心,能研諸侯之慮,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是故變化云為,吉事有祥。象事知器,占事知來。天地設位,聖人成能。人謀鬼謀,百姓與能。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剛柔雜居,而吉凶可見矣。變動以利言,吉凶以情遷。是故愛惡相攻而吉凶生,遠近相取而悔吝生,情偽相感而利害生。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則凶,或害之,悔且吝。將叛者其辭慚,中心疑者其辭枝,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誣善之人其辭游,失其守者其辭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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