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打譜的《西麓堂琴統》等琴譜都為明代琴譜,明代琴譜的減字譜只記徽位不記徽分,如要七徽六分就記寫七八,意即「七徽八徽之間」,彈琴者憑目光和聽覺會找到七徽六分的位置。
《西麓堂琴統》等琴譜中的十一徽在按音彈奏時左手並不按在十一徽,而是按在十徽八分的位置,關於這一點,《西麓堂琴統》卷之四「調弦法」上指出:「此弦按十一徽調之不應蓋在第三弦十一徽微上而應也,譜中欲寫十一徽微上字,恐太繁,故於此重辨使學者知之。」 在古琴徽分記譜法尚未發明的明代,這裡的十一徽實際上應為「十一徽微上」,即按在十徽八分位置,這種情況還涉及到八徽要按在七徽九分位置,如《梧崗琴譜•文王操》。到清初的《大還閣琴譜》開始記錄徽分,琴譜上直接記錄十八、七九,不再含糊了。
在這一部文譜集中,除附錄的查阜西先生打譜的《洞庭秋思》外,都是只記徽位不記徽分的明代琴譜的減字譜。由於查阜西先生打譜的《洞庭秋思》減字譜為我根據查先生的錄音重新記錄,故採取有徽分的記錄方法。 古人記錄減字譜採取一種「粗疏」、「簡略」的概念主要是在節奏的表達上,在徽位的記錄上自然也會有所反映,這種發生在十一徽、八徽上「名不符實」的情況的其它明代琴譜都沒有象《西麓堂琴統》那樣詳加說明,而成為一種大家都知道的約定俗成的習慣。即使不知道這種記譜中的「名不符實」,彈琴者也會因這一音的空弦按音的應和來修正按弦位置,以自身的音樂感覺來修正按弦位置。
《西麓堂琴統》二十五卷的《明君》是非常少用的外調定弦――間弦調定弦。在這個特殊的弦調上,第八段某些在兩徽之間下準的音位亦有作「粗疏」、「簡略」 的記錄,如十一徽十二徽之間的音記為十一徽,十二徽十三徽之間的音記為十二徽……,我想這也可能是因為十一、十二和十二、十三各有四個字符,已不能適應減字譜的記寫習慣了。
譜中徽位記錄的精確與否彈琴者並不十分在意,因為彈琴時目光的角度看徽位並細至徽分會有誤差,眼睛本來就只能看個大概――這是其一;古琴的琴弦與琴面有距離,左手按弦後琴弦的張力加大,發音會偏高。而減字譜記錄的徽位是按照琴弦的弦長比來設定的,這樣的設定並不把按弦後琴弦張力的誤差計算在內(泛音不需向琴面按弦,不會改變琴弦張力,因而沒有誤差)。彈琴者必須對這種誤差心中有數,按弦時調整位置而取得音準。這時在「下准」誤差極小,「中准」漸至「上准」的五徽、四徽處誤差越來越大,彈琴者若完全按譜上標記的徽位按音,彈奏出的音準一定偏高――這是其二。
既是準確的徽位、徽分的記錄在「準確的」彈奏中也會有誤差,那麼對於一個有音準辨別能力的彈琴者來講,在彈奏時左手能不能按在準確的音高位置上,主要是依靠耳朵的聽覺而不是用眼睛來分辨的。這也是徽分記錄「粗疏」甚至「名實不符」能不知不覺地被接受,能行得通的原因;也是歷來一些琴譜徽分記錯卻長期不被發現不被糾正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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